轉系標準表
臺北市立大學轉系標準表
103年3月12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訂定
111年1月25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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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藝術學系 |
一、申請登記資格: (一)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。 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 (三)轉系報告書(含轉系動機及歷年學習狀況說明)一份。 二、轉系考試: (一)書審:近一年國內外參賽成績或展演證明。 (二)術科:由本系組成甄選小組辦理。 |
臺北市立大學轉系標準表
103年3月12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訂定
111年1月25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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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藝術學系 |
一、申請登記資格: (一)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。 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 (三)轉系報告書(含轉系動機及歷年學習狀況說明)一份。 二、轉系考試: (一)書審:近一年國內外參賽成績或展演證明。 (二)術科:由本系組成甄選小組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