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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系標準表

臺北市立大學轉系標準表

103312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訂定

111125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訂

運動藝術學系

一、申請登記資格:

(一)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。

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
(三)轉系報告書(含轉系動機及歷年學習狀況說明)一份。

二、轉系考試:

(一)書審:近一年國內外參賽成績或展演證明。

(二)術科:由本系組成甄選小組辦理。